商业银行行业研究报告
2005-12-06
商业银行,顾名思义即涉及商业领域的经营有关货币的单位。传统的银行业务指吸纳小额零散的存款,集中放贷给需要大笔资金的商户使用。但随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日新月异,客观需要的金融服务迅速增多,商业银行所能够包容的概念也就远远不止于此了。
第一章 商业银行的历史及基本状况
一.商业银行的历史
(一)世界商业银行起源
商业银行是一类银行的总称,早在13世纪,在意大利就已经出现了银行雏形,可以承办汇兑业务。到了17世纪60年代英国产生了所谓银行,其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那时的贷款只对工商业,以商业票据为基础发放短期商业贷款,随着商品的销售而收回贷款。此后,一般就把从事存款、放贷、结算的银行称之为商业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历史
我国在清代末期即产生了银号,承办存银、放贷、异地汇兑等业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所有银号、典当等金融类单位一律收归国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那时的金融体系是为实现这一战略服务的。为了在资金稀缺的状况下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国家只好人为压低利率,以便降低资本价格。并用财政手段直接分配稀缺的资本。这种计划体制保证了重工业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本支持,但是稀缺的资本没有配置到生产率最高的部门,牺牲了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效率,经济发展的效率较差。
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发展起来,由非国有部门掌握的剩余资金、财产也多了起来,加上国有企业自主权扩大,因此,客观上产生了对非财政金融服务的需要。为此,80年代初,我国政府先后重建了四家专业银行,90年代初又恢复了证券市场。但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四大专业银行绝大多数的贷款放给了国有企业,发展很快的非国有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其他融资渠道,如证券市场,基本上也都与非国有企业无缘.
二.我国商业银行基本状况
我国原国有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自有明晰的专业分工:工商银行主要为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个体工商业提供融资服务,主要业务集中于流通资金、技术改造、科技发明以及个体经营等贷款;农业银行主要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主要业务集中于统一管理国家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业务、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中国银行主要负责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办理国家外汇收支、代表国家向外融资,主要业务有办理进出口信贷、发放外币贷款、代理外汇和国际债券交易、买卖政府债券等;建设银行则是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既管理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又从事信贷业务,主要业务有发放基本建设技术改造中长期贷款、工商建筑业的短期贷款、吸收居民住宅存款等。虽然目前原有的这种市场分割垄断格局已被打破,客户重新组合,市场重新瓜分,但是四大银行与原有客户群体经过长期合作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十分了解客户需求,面对新兴商业银行的竞争,占有相当优势。
而新兴商业银行没有国有四大银行的历史包袱,在自身实力尚不强大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后发优势,从一开始,就采用合理的经营机制、全新的服务理念,保证员工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上档次,从而达到依靠企业内部“软件”建设,赢取竞争一席之位的目的。
到目前为止,中国有十余家可在各地开设分行的全国性银行机构,上百家地方性银行机构,以及几百家其经营业务较为复杂多样的信托投资公司等等。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将可能在近期批准成立8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这些公司的大股东包括在港上市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粮总公司、海尔集团与山东兖矿集团等著名大企业。此外,还有上海广电集团、广州铁路、上海海运集团和属于邮政系统的普天集团等。人行新闻处表示,目前这几家财务公司还尚未批准。但一经批准,就将是人行颁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来批准设立财务公司的最大动作,而国内财务公司的总数也将增至近80家,它们的出现也将为商业银行添加了潜在的竞争对手。
另外,外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也加剧了我国金融市场竞争的态势。1997年《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表明,截止到1996年底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528家,外资营业性金融机构156家,其中银行占131家。
第二章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以银行业为中心的中国金融业在过去的20年中获得了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巨大支持。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国内的国有制银行机构进行了许多改革,包括重新补充资本金、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责任制,等等。同时,国内银行机构也纷纷转变经营思路,积极运用新技术,增加和改善银行服务,重视成本控制和经营效率,人才意识进一步增强。美国布鲁金斯研究院对外政策研究项目资深研究员尼古拉斯·拉迪说,近年来中国实行了影响深远的金融改革,加强了中央银行的作用,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机构改革,并鼓励商业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他认为中国金融改革计划是非常出色的。
当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即将完成,国内银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经济部门将随入世而对外开放,并逐步走向市场化,与国际接轨。过去,中国国内许多经济问题的解决办法和体制改革或多或少是在一个不对外开放或未完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进行的,“中国特色”十分突出。在不久的将来,包括银行业改革在内的许多问题的解决办法和体制改革将会是在一个不同的、日益开放的环境中进行,所以,我们需要正视中国银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中找到应对挑战、走向成功的答案。
从一个角度看,银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可以分为互有联系的两类:以资产平衡表问题为主的“病症类问题”和以经营管理能力及外部生存环境问题为主的“病理类问题”。资产平衡表所表现的是银行机构资产负债的结构关系,累积的赢利水平和资金流动性,等等,它们都是银行机构过去经营行为和业绩的表象反映。经营管理能力是决定资产平衡表结果的“致病机理”性质的问题,尽管它本身是不可直接计量与观察到的因素,隐藏在各种硬性指标的背后,但它们是问题的结症所在。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外部生存环境对于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在一个国有制盛行并有大量上级干预、经济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框架中,银行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并不完全是银行机构的一个内部问题,它与政府部门、境外同业及社会公众的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病症类”问题、“病理类”问题两个方面:
一.“疾病症状类”——资产负债表问题
(一)不良贷款、低资本金和低赢利等资金质量问题
1.大规模不良贷款
国内银行机构在过去多年的经营中累积起来的不良贷款或者说呆坏账可能已经达到一个巨大规模,但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准确的估计数字或来自各个银行机构的正式披露(胡祖六,2000)。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2000年初说,到1999年底,国有商业银行坏账占整个贷款金额的2.7%,加上逾期贷款和呆滞贷款,总共会在8%-9%之间。而据金融界内部人士保守估计,中国金融业整体不良资产总额至少占信贷资产总量的20%。也就是说,按目前金融机构9万多亿贷款存量总额测算,大约有18000亿元左右存在质量问题。尽管成立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达13000多亿元,但不管怎样,资产管理公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1万亿不良资产消化干净。而且关键的是,按1995年大规模"清产核资"的结果,37%国企已是空壳,1996年中国商品全面进入买方市场后,相应空壳企业数字在增加。因为目前整个国企的存量资产只剩1.5万亿元,所以如果国企赢利能力没有改变,即使过去所有的不良贷款实行了“债转股”,新的不良贷款也会将1.5万亿元存量资产分光吃净,银行依然会背上新的包袱。
国有独资的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准备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理的不良贷款合计可能超过一万亿人民币元,但这仅限于在近几年以前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不包括新出现的不良贷款。除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外,中国十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据估计也有900亿元不良贷款(龚浩成和戴国强,2000,第120页)。此外还有近百家的城市商业银行和数以万计的城乡信用合作社(现在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有数目不详但规模肯定不小的不良贷款。
银行面对已经出现的大量坏帐,关键问题是如何控制坏帐的继续增加并逐渐降低坏帐率(坏帐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假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银行信贷将保持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速度,年增长6-8%,坏帐率的降低要求每年坏帐发生不超过信贷规模的6%。目前中国信贷增长速度显著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因此,每年坏帐发生对信贷规模的比率必须显著低于6%才能确保坏帐率的逐渐降低。这对中国银行机构来说显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2.资本金不足
大量坏账的一个直接后果是银行资本金的损失,并可能由此而引起银行资金安全系数的降低和公众对银行机构信心的削弱。从近年的情况看,国有银行的贷款大约以每年6000-8000亿元的速度增长,随着资产的大幅度增长国有银行资本金当然也必须水涨船高。按照《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充足率最低必须达到8%的标准,再简化地考率银行资产的风险权重,国有银行每年最少需补充6000?X?8%=480亿元的资本金,才能达到最低限度的要求。480亿元约相当于1999年股市集资额的1/2。而从实际看,1985年至1998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年平均资产增长率为21.4%,要维持8%的资本充足率显然还需要补充更多的资本充实量,这么大的资金需求,依靠国内企业、个人存款根本满足不了。
针对这个问题,我国近年先后实施了几项重要政策措施:
(1)发行国债。1998年借助银行储备金利率的调整而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一下提高了这几家银行资本充足度2个百分点左右。但这属于“一次性”?的措施,很难再指望政府财政继续给国内银行体系以大规模资本金支持。
(2)推行银行股份制,批准发行上市。随2000年11月27日,中国民生银行在上交所上市,成为第一家公开招股并按此规则披露信息的金融企业,自此,新千年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工作拉开了序幕。深发展,浦发展上市时其总市值、流通市值占到整个股市的2.3%、1.3%左右,两行共同筹得40亿元;民生银行以每股发行价11.80元发行35000万股,筹集资金40.88亿元;有消息报道交通银行作为最大的股份制银行,将上市筹集20亿元,占其现有资产的15%。目前10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为1.45亿元,只按资本金的平均10%的上市集资额计算,整个沪深股市需集资1450亿元,这个数字是1998年当年为银行发行的国债数目的一半,按现在新股申购看,等于其他新股全部停止发行可能还不够,还需启动新一轮牛市来维持股份。然而,自1999年5月19日“井喷”现象后,国有企业上市过多,现在已出现后继资金跟不上的情况。1450亿元资金,这个数字是整个深沪股市1999年“井喷”后新进入资金的1.5倍,而且,目前新股发行(包括配股等)收入的增长速度比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已经高许多,商业银行竞相上市,继续加快股市的扩容速度,必将导致国有上市公司出现严重的抽血现象,延缓了国企扭亏和上市的步伐,也不利于股市稳定健康的发展。另外作为像光大银行那样拥有大陆本土外筹资渠道的一些商业银行,虽然可以在海外市场募集股份资金,但由于中国银行机构规模巨大,其补充资本金的需要不太可能通过股票市场而得到充分满足。
(3)政府援救资金。1997年以来,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从不同政府部门获得援救资金并进行了整顿。但许多这类金融机构的呆坏账问题继续存在,资本金也未得到有效补充,经营制度尚在调整之中。
(4)债转股。通过新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帮助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为股权并回收资产,是所有举措中涉及规模最大的一项。据报道多达6000亿元的银行债权已经在2000年底划拨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置和回收资产。这项措施对改善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意义重大。但这项措施本身并未涉及银行新增不良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如何变化。
3.低赢利
银行机构增加赢利和减少亏损也是补充资本金和降低坏债率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在这方面,国内银行机构近年来遇到相当多问题。在1993至1998年期间,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仅出现了利润率下降,而且出现了利润额绝对数的减少(李萱,2000)(其中也许包含信息披露真实性程度提高的因素)。由于利率的多次下调,存款利息税的征收,加之各种税负和摊派,使得银行存贷差缩小,并且我国银行业成本控制松弛,管理能力不足。加之近年投资渠道多元化后,资金分流现象加剧,银行存款增速减缓。其结果是目前多数金融企业,业绩不佳:
(1)“深发展”上市后每股收益不断下降,从1993年到1999年每股收益由1.01元降为0.357元;“浦发展”从1996年到1999年6月30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一直在走下坡路(依次数据为0.63元降为0.25元,39.82%降为13.18%),而从1996年至1999年6月30日,3年的时间每股净资产只涨了0.33元,资产负债率只降了1.97%;
(2)鞍山信托、陕国投、爱建股份等信托类公司也因受国家整顿信托公司的政策影响其信托业务基本停滞甚至下滑,其证券业务又受到《证券法》的限制;
(3)现已改为证券公司的宏源证券也因主业刚刚转型,规模不大,效益未能体现出来。
由上述观点可见,银行业的大规模不良贷款直接导致低资本金及低赢利,使得银行资产质量下降,营运安全系数降低,清偿能力不佳。从长远来看,如果不对银行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真正的调整,不全面改观银行的安全监管能力、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实际经营状况未变的话,即使成功地筹得资金,亦未必是可喜可贺之事。
(二)流动性问题
资产平衡表所反映的问题一方面是清偿能力,即企业的有效债权是否足以抵偿其债务,另一方面是流动性,即企业的当前资产是否足以应付到期债务的提取。满足了清偿性要求的企业机构不一定能同时满足流动性要求(反过来说也成立),这在银行业中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对中国许多银行机构来说,大量坏账的发生,不仅会损害其清偿性,而且也会影响其流动性。
1、高储蓄率和大规模业务整顿对流动性的维持促进作用
近年来许多国内银行机构(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事实上都维持了流动性。两大因素在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首先,国内居民保持了高储蓄倾向,源源不断地增加他们的银行存款,使银行存款增长率高于贷款增长率,客观上帮助了在银行机构自有资本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保持当前支付能力。其次,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银行机构业务的大规模整顿促使许多银行一方面甩掉流动性较差的投资活动(例如房地产),另一方面增加了对流动性较高资产的持有(例如国债)。
2、储备金制度未在真正意义上发挥作用,没能影响流动性
中国银行机构中曾经实行过的高额储备金制度(法定准备金率达20%)本意是维持银行机构的流动支付能力,但在实践中法定储备金并不用于清算目的,银行机构往往通过中央银行的再贷款来解决短期支付困难(谢平,1996,第3章)。也许正因为如此,1998和1999年两次下调准备金率(同时伴随着中央银行对大型商业银行再贷款或债权的减少),对国内银行机构的流动性似乎没有产生显著影响。但这些变化预示着银行流动性问题在增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有关银行机构的自我努力和流动资金管理。
3、国内货币市场的正常运转能为银行机构的资金流动性提供有效工具
快速发展的国内货币市场本来也应当起到增强银行机构流动性的作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国内货币市场活动与国内银行机构的流动性管理是脱节的。国内货币市场曾被不少银行机构(包括它们的分支机构)用做筹措投资资金(尤其是股票炒作)的一个来源,导致货币市场利率高于普通商业信贷利率(郑先炳,2000,第216页)。银行与股市关系的整顿,有助于“恢复”国内货币市场的正常功能,为银行机构的流动性管理提供一个有效工具。近两年来国内货币市场利率的快速下降至少表明这种转变取得了一定成功。
4、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面临较多流动性问题
随着社会成员选择性意识的增强,一些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吸引储户存款资金方面显露出一些不利因素,并因而面临较多的流动性问题。这类机构所遭遇到的流动性问题,部分原因可能是它们缺少专业化经营优势,在经济上并在现行体制下不能以较高利率吸引客户。这类经营机构可能需要更为激进的体制改革和经营方针的战略性调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以及生存问题。
维持资金正常流动是银行业务持续经营的基础。资金质量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定会使资金流动失常,继而出现因银行无法运营资金而陷入经营僵局的状况。
除上述资产负债表问题外,银行业目前存在的“病症类”现象还有:
(三)服务差距
近年来,受国外商业银行的影响,也源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许多国内银行机构都大大改善了它们对国内客户的服务。它们大规模地运用新技术,增加营业时间,提供信用卡服务、消费贷款服务和转账服务等等,显著地改变了它们的历史形象,即:只为居民提供存款服务,主要为国有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仅仅为机构客户提供简单的支付服务。
虽然,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项目,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品种、工具上都迈出了可喜的的步伐。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的商业银行运做由于体制、技术、宏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其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品种少而服务范围不普遍
由于这些年我国的金融业一直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完全分离,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业务运做的空间受限,致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能够提供的服务品种较为单一。从开办得较为成功的品种来看,仅有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得较快,并逐步走向成熟;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人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还处在待发展阶段。
另外,银行面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尚不普及,客观上促使国内居民和企事业机构大量使用现金支付手段。一个证据是中国目前是世界上使用现金最多的国家(以现金流通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为指标)(贺力平,1999)。
2.传统业务服务对象单一而新业务规模小
大中型银行机构由多年来的工作惯性所影响,继续以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尤其在信贷服务方面更是如此。据估计,1997年底,中国国内金融机构的全部贷款中86%流向国有企业,同时,国有银行全部贷款中超过91%流向国有企业(樊纲,2000,第31页)。另一项估计表明,到1999年底,国内银行全部贷款中超过80%流向国有企业(龚浩成和戴国强,2000,第103页)。这种客户分布格局给中国银行机构带来了广泛的、相当多不利的影响,包括坏债形成、风险过于集中、银行独立决策性降低、银行追求市场差异化发展战略的动力削弱等等。
另一方面,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来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的约束限制,国有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个业务规模中占比小,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以消费信贷为例,据统计,我国消费信贷规模目前仅占贷款规模的4%~5%,西方发达国家消费信贷约占贷款规模的20%~25%;在我国消费总额中,消费信用占比不足1%,西方发达国家消费信用占消费总额的比重通常都高于20%。美国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消费环节一般要占到60%以上。1998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在全国各项信贷余额中的比重仅有0.8%,我国汽车贷款规模估计不到1亿元人民币,而美、德、日三国汽车消费贷款占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0%、50%和60%。
3.传统业务收入来源狭窄而创新业务盲动营销造成收益下降
在传统业务方面,我国银行业高度集中于存贷款服务,使银行机构的收入来源过于狭窄,对利率政策变动十分敏感。利息差收入现在仍然占国内银行机构主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四大商业银行平均在90%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在80%以上(李萱,2000)。近几年的连续利率下调,使得存贷款利率差大大缩小,我国银行业的绝大部分收入——“点差”随之大大减少。
在新业务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尚处于初创阶段,各行的业务拓展过分注重扩规模、占份额,再加之缺乏统一的市场规范与相应的制度约束,难免会出现盲动营销的现象。在业务营销之初大都低价促销,让利于客户,这不但使市场陷入混乱、无序的竞争状态,也使得商业银行的新业务收益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新业务的健康发展。以票据业务为例,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目前的票据贴现市场价格极为混乱,有的行甚至以仅高出中央银行再贴现基准利率1个百分点的价格对客户办理贴现业务。再以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为例,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先后实现了全国或局域联网,在活期储蓄存款的省内(局域)异地通存通兑存取款业务的办理上,一些行最初按5%的标准收取手续费,然而却受到个别商业银行“零手续费”促销手段的巨大冲击,最后也不得不取消了5%的手续费。其实在零售与信用卡业务计算机全国联网的开发上,各行都投入大量的资金与技术力量,然而却在该项业务上丧失了巨额的手续费收入。
以上三种“病症类”问题是我国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具体表现出的不足之处,但它们并不是问题的结症所在,致使“病症”出现的真正原因是“病理”性问题,即:银行业自身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银行业所处外部环境不佳的问题。
二.“致病机理类”——经营管理能力及外部环境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自身存在的问题
1.创造历史的动力——人的问题
出于种种原因,有些国内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知识,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从国内商业银行各级经营者来看,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日新月异的变化,面对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面对银行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国内商业银行的许多经营者在市场开拓、优化服务、技术进步和业务创新上都显得较为乏力,过分偏重于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在业务创新上畏首畏尾,缺乏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延迟了商业银行业务向国际水平看齐的发展进程。从一般员工来看,国内银行的基层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与知识结构较为老化,偏重于传统的银行业务,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银行业务发展与创新的要求。银行机构管理干部的命运,虽然已经开始与其经营业绩挂钩,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旨在提高银行企业竞争力的人事制度(包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远未形成。近年来,各家银行加大了人才结构调整力度,但缺乏相关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暂时不能适应业务创新发展与变化的要求,阻碍了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步伐。
2.现代企业的重要生产力——内部管理的问题
(1)国内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体制不利于业务发展
垄断造成开展业务的非市场导向:我国现有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前身均为专业银行,在国内金融界基本居于垄断地位。在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的过程中,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因规模较小难以对其形成有力的竞争,国外商业银行因“壁垒”的障碍也难以对之形成较大的威胁,因而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在一种市场化程度低、竞争不充分的环境下生存。国有商业银行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不是以市场需要为标准对业务流程进行分工和协作,而是以职能或产品为中心进行分工,强调各专业本身的特点和作用,这一点,在信贷部门的设置和分工上表现得最为明显。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大多分为工商信贷、项目信贷、住房信贷以及分管外汇贷款的国际业务等分支,各部门内部贷前审查、贷后管理都有各自的人员和办法,且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形成了“小而全”的体系,人才资源、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和共享,一定程度地造成了资源浪费。这些部门又都承担着结构调整、竞争优质客户、挖掘潜在市场的任务,这也造成了全行业务发展的不统一、不规范,进展缓慢。由于没有专门的业务拓展部门,或是虽然有但却未给予相应的权利,造成一些很好的业务拓展计划制定出来后,有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延误了业务的拓展。另外。由于没有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刚开始实行的客户经理制也面临着名存实亡的尴尬局面。
(2)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处境
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两个根本性的问题:多重经营目标和公司治理结构。银行一方面要承担政府干扰经济的责任,另一方面又必须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一方面要支持国有企业实现制度变革,另一方面又要实现商业性融资原则;一方面被动承担巨额历史包袱,另一方面又要大步进入风险融资市场;一方面要分担保持稳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又不能不顾到金融体系的内部摩擦。这样的双重角色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坏账的增加和盈利能力的下降。将国有银行推向资本市场,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变其"国有独资"的性质,必须将国有银行的经营目标重新定义为单一的所有者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投资者不关心地方就业和税收,不关心货币增长速度,投资的唯一目的是回报,他们不能长期容忍上市银行的多重非利润目的。然而,来自金融监管部门的意见则认为,在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中,国有银行的地位仍难以替代,为了保证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有效控制,保持目前国有独资银行的形式是十分必要的,而改制则意味着银行股权的分散和国家控制权的相对削弱。所以,改革陷入了有动机而缺乏能力的"两难选择"境地。
(3)国内银行创新业务不够规范
从目前国内银行已开办的新业务来看,大多还停留在代收代付、结算等较低的水平上,规范性差、效益低,而成本较高,难以适应新经济需要业务创新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业务创新发展上更多的是依靠现有的网点和人员优势,而对科技、服务和市场等方面投入不多,业务的科技含量低。由于缺乏市场营销的观念,在一些新业务的设计、开发上,缺乏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了解客户的消费需求不充分,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开发,造成一些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尽管如此,一些行对此还没有深刻的认识,照此发展下去,势必形成业务创新的恶性循环。同时,作为监督管理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一直没有对业务创新有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造成银行之间在业务创新特别是代理业务中,为了占领市场,开展恶性竞争,不讲成本,不讲效益,最终无论谁占领了市场,都是对有限的金融资源的一种浪费和低效配置。
(4)信息披露透明度不符合国际标准
规范、充分的竞争需要相应的信息披露。在刚刚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中,证监会对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实行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披露不少于最近三年的如下主要财务数据:总负债、存款总额、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贷款总额、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应披露不少于最近三年的如下主要财务指标:资本充足率、贷款质量比例、存贷款比例、短期资产流动性比例、拆借资金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国际商业借款比例,利息回收率等。而这些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披露对于国有银行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即使是在政府内部,知情人也非常之少。即使可以公布,也基本上很难达到证监会所规定的各项最低要求。同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银行则相对效率高、规模小、绩效好、透明度高,而且股份制进行的较为彻底。
(5)逆现代潮流而动的权力上移、集中经营现象
由于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简单,造成近年某些银行通过实施业务机构的改革,从组织机制上强化了总行直接经营的力度,对战略性重大客户和项目由总行牵头直接经营。实施这样的举措,一方面为集中资源,经营重点项目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总行金融机构管理能力不足,分支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能力的匮乏。
(二)我国银行业所处的外部环境问题
1.政府直接参与管理的政策及制度不完善
国内现有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安排不合理,有碍银行业务创新、经营发展。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还十分短暂,且市场风险较大,金融监管水平不高,所以,我国在1993年底正式提出实行分业经营。1997年底,国务院进一步强调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这就使国内商业银行在现阶段无法在投资银行、商人银行方面进行业务拓展。同时,由于国内网络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网络建设、运行速度、安全防范等方面还达不到发达国家水平,造成网络银行、电子银行的发展速度过慢。另外,利率市场化尚未正式推行,造成商业银行在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方面进行市场操作面临较大的政策压力。银行之间基本的价格竞争手段?–?利率?–?目前仍受到高度管制,变相的利率竞争在一些地方或一些时候是存在的,但经常被监管当局宣布为违法犯规而加以制止(“高息揽存”事实上也往往发生在那些具有欺诈性质的、高风险的金融机构)。这样,使得许多银行不得不使用边缘性竞争手段进行发展经营,其效应的表现是相对缓慢的。人民银行至今尚未对中间业务有关手续费收入做出明确规定,也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益。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银行业务发展创新的难度很大,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2.外资银行尚未形成有力的竞争
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机构在数量上不少了,但在经营业务上受到许多限制,与绝大多数国内银行机构之间没有竞争关系(李晓峰和陈光,2000;Moor,2000)。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金融市场之后,其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带给消费者的将是全面、优质、高效的零售业务。届时我国银行业将面临一轮全新的竞争遭遇战。国内银行机构面临的的竞争性不充分,如何能指望它们将提高竞争力摆在首要位置上?每个机构都关心自己的生死存亡,但如果竞争不是一件关系到生死存亡的事情,提高竞争力的任务理所当然不在首要位置上。可以说,许多国内银行机构的竞争力和可生存性尚未经历考验,幻觉还笼罩着一些人的头脑。从中外金融机构的竞争角度看,首先需要考虑的对象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问题。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的问题也是相关的,因为它们的行为和业绩不仅影响到中国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且也关系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能否顺利进行结构调整。
3.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不强,不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
社会公众是国内银行最大的客户群,储蓄存款往往占银行存款总额的一半左右甚至更多。长期以来,国人根深蒂固的消费观念以及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生活习惯,使得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不像西方商业银行那样已开展多年并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这里有国内银行不重视市场营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对路的问题,也有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因素。社会公众固守传统的理财观念和金融意识,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也助长了一些银行业务经营的惰性。对于消费者来讲,由于竞争性市场所带来的消费满足程度总是大于非竞争市场。所以,入关后消费者潜在的消费需求会被极大地激发。对此,国内银行业要有充分的准备。
第三章 应变与补遗
从1986年中国政府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申请至今已历时13年,期间经乌拉圭回合谈判,关贸总协定已为世界贸易组织即WTO所承继和取代,中国提出的“复关”也转为“入世”。作为新的“经济联合国”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与组织基础的WTO,将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纳入了其管辖范围。中国加入WTO的阶段性截止日期已日益临近,跨过这道门槛,作为服务贸易中最为敏感和至关重要的产业之一的我国金融业将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包含29个独立的法律文件,其中:《服务贸易总协定》是规范成员国服务贸易行为的通用准则,它就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方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其中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在上述主要原则外《服务贸易总协定》还就资格承认、补贴、国际收支平衡,出于一般原因或者国家安全原因可以采取的例外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加入WTO,我国金融业的开放除就上述条款进行谈判外,还要承担1997年签订1999年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金融服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1.金融服务的定义和范围
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服务贸易谈判中,国际服务贸易被界定为以下四类:①过境交付。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②消费者移动。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商业存在。一缔约方在其它任何缔约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实体性介入而提供的服务;④自然人移动。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就是基于上述四类国际服务贸易形式而进行的各种金融服务活动。它是由一成员方服务供应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服务,金融服务供应者是指一成员方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务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但成员方政府、中央银行或货币发行机构,或由政府拥有控制的主要执行政府职能或为政府的意图而活动的机构则被排除在外。
按照上述定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范围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接受公众储蓄和其他应偿付的资金;各类借贷,包括消费信贷、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代理或商业交易的资金融通;融资性租赁;所有的支付和货币交换服务,包括信贷、应付项目和借方信用卡、旅行支票、银行汇票;担保和委托业务;自有帐户和消费者账户的交易(兑换、证券、经纪人、市场交易或其他方式),包括货币市场证券(支票、汇票、储蓄单)、外汇、派生业务、汇率和利率凭证、可转让证券、其他可转让票据和金融资产(金银),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认购和代理),货币代理,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的处理和清算服务,金融信息的提供转让、金融数据处理和其他有关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软件,顾问、中介和其它所有辅助性的金融活动。
金融服务的定义和范围已经囊括了金融领域所有的盈利性业务,如果我国的金融业照此开放,将面临巨大的冲击。
2.普遍的义务与原则
①最惠国待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立即、无条件地向其他成员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给予不低于它给予其他成员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但在特定情况下,经世贸组织允许可以对最惠国待遇实行暂时的例外,暂时在某些特定领域不履行最惠国待遇义务。目前在金融服务方面达成的协议中,只在公共金融服务和过境贸易中规定了最惠国待遇,这对于那些尚未建立起公平有序的金融、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国家是有利的;②政策、法规、措施的透明度。任何成员应立即并最迟在有关影响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措施生效前向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公布,对于那些妨碍国家法律实施或对公共利益不利或损害具体企业正当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则不在此例。如:国家基于慎重的原因,对投资者、储蓄者、投保人或金融服务供应者的信托义务的保护措施;为保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的措施;有关消费者个人事务、财务方面的资料;公共机构掌握的秘密或财产方面的资料可以不作公开,缔约方不应加以阻止;③服务贸易一体化安排。《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各成员方在世贸组织体系之外,参加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但是参加协议的各方对该协议外的国家不应采取提高壁垒的措施,如果某一成员认为某个协议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提起争端解决;④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一成员内的垄断服务提供者在有关服务市场提供垄断服务时,其行为不能损害其他成员的服务提供者按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规定所享有的权利;⑤服务贸易自由化中的紧急保障措施。世贸组织成员在因没有预见到的变化,或由某一具体承诺而使某一服务进口数量太大,以致于对本国的服务提供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中止此承诺以减缓或消除损害。
3.可援引的例外
①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措施。允许世贸组织成员在其国际收支或金融地位严重恶化的情况下,就其作出具体承诺开放市场的服务贸易,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对与这种服务贸易有关的支付或货币转移作出限制,尤其对金融地位比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为实现其发展的目标而维持其外汇储备的要求给予充分的考虑;②政府服务采购暂不受管辖。政府服务采购不受最惠国待遇、具体承诺及国民待遇的义务约束;③普遍例外。一成员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文化、资源等,为了维护国内法律和制止欺诈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可以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义务不一致;④政府可采取服务补贴促进服务业发展。各成员方应进行多边谈判,达成必要的多边补贴以避免补贴给服务贸易造成扭曲,并建立补贴规则。
4.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具体承诺方式
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为普遍义务,而是作为具体承诺与各个部门或分部门的市场开放联系在一起,是《服务贸易总协定》在结构上的重要特征。这样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可以利用更多参与这一原则,把互惠不局限于发达国家占优势的部门,可以谋求部门间的妥协,在自己较愿意开放的部门中达成有利的协议。金融服务贸易在这两项条款上的主要规定是:①市场准入。注明现有金融服务中的垄断经营权利,并尽力减少或消除这些权利;公共机构金融服务的购买,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过境贸易。每一参加方应允许非居民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作为主要负责人,或通过中介的主要负责人,或作为中介人,按所给予的国民待遇条款和条件提供规定的服务;商业存在权。“商业存在”是指在一参加方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每一参加方应给予其它参加方金融服务供应者在其境内建立分支机构并扩展商业性介入的权利;新金融服务。对于其他参加方的金融服务供应者,一参加方应允许在其境内提供任何形式的新金融服务;金融信息的传递与处理;金融服务人员的暂时进入;非歧视性措施。②国民待遇。每一参加方应该允许在其境内已设立机构的其他参加方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进入该国的由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或部门,利用正常的途径参与官方的资金供给与再筹集,并在市场准入、直接和间接金融服务上享受同该国金融机构同样的权利。
5.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发展中国家有权在其境内对服务的提供制定和采取新的规定,以适应其特殊需要;鼓励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并获得发达国家的帮助,提高国内服务能力、效力和竞争力;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少开放一些部门、行业或少放宽一些类型的交易;对于最不发达国家,给于特别的考虑。
(二)我国已签署的世贸组织《金融服务协议》
世贸组织规范国际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的法规性文件是1995年达成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中美两国政府双边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作了实质性规定:
1.外商独资银行在两年内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即两年内允许人民币资本帐户下的自由兑换。这加大了外国独资银行在中国的活力,可以使其资本在短期内大量流入流出,在投资领域也将更有自主性。
2.2005年后外国银行可以从事零售业银行业务。
3.外国银行享有在我国境内各地区开展业务的权利。
4.地域限制将在2005年前取消。
5.外国银行可以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
这些业务范围的开放将有利于外国银行对中国银行的竞争。比如: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最初成立时,外资可拥有33%的股权,3年后可以增加至49%,从事承销义务的合资证券公司股权限定是33%等。外国银行将以丰富的资金、人才、技术、经验与中国同行竞争,这有利于中国的金融服务业在加入WTO后提高整体竞争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但是,同时中国金融业也面临着竞争的巨大压力,这意味着它们必须按照国际惯例来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
(三)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影响的基本估价
分析《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有关定义、范围、条款和原则要求,可以看出协定和协议强调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特别是其中的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规定,为象我国这样的金融业尚处幼稚阶段的国家,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双边及多边谈判依据,增大了回旋余地。多边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达成,必将推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国的金融业融入这一体系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加入WTO无疑会给我国的金融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同时,我国的金融业因此而受到冲击也是遵守游戏规则必须付出的代价。正确地分析利弊得失,是我国金融业能否迎接挑战,抓住机遇的关键。笔者认为在加入WTO的初期,我国金融业受到的局部冲击大于对整体的冲击,原因是:
1.在金融业的开放上,我国始终坚持审慎渐进的原则。金融业的开放要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中国金融业历经多年的改革、开放,提高了实力,积累了经验,在整体上具备了一定的承受能力和竞争能力;
3.外资金融机构虽然具有资本、技术、业务品种等方面的优势,但在同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中,也会遇到历史、文化、国情等的天然制约;
4.《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准入上具有较大的伸缩性,我国可以利用这一点和援引例外,在谈判中讨价还价,对我国的金融业施加必要的保护,赢得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时间。
二.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机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已是大势所趋。1997年达成的《金融服务协议》中,WTO的102个成员国作出了开放金融、保险市场的承诺。随着这一协议的实施,可以预期全球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必将进一步扩大,我国要加入WTO,就必须融入到这一趋势之中,并从中发掘我国金融业的新的发展机遇。
1、金融业承接机遇的基础
(1)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依法监管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相结合的金融监管体系。确立了依法监管、深化改革、保持稳定、引导发展的指导方针。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又先后成立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全面提高了专业监管能力。
(2)金融调控体系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在金融调控方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已由过去的单一的信贷政策调控,转为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灵活运用现金发行、存款准备金、利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金融机构体系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全国现有各类金融机构20余万个,从业人员240多万人。
(4)金融市场体系
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过程曲折、时间短暂,但发展速度很快。金融市场两大组成部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以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回购市场为主的短期资金市场和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为主的长期资金市场。
2、加入WTO为金融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1)利于培养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WTO现有134个成员国,外贸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0%以上,参与这一多边贸易体制将为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发展经贸关系提供长期稳定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进而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加速结构调整、产业重组和生产要素的流动与优化配置。所有这些都将为金融业的稳健运行、业务创新、实力壮大和结构调整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载体。
(2)利于借鉴经验
加入WTO,可以帮助我国金融业吸取世贸组织成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体系形成与发展中的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借鉴他们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防范金融风险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既能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能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金融监管调控体系。
(3)利于引进竞争机制
加入WTO后,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有利于打破国有金融垄断经营的局面,引入竞争机制,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及开发更多的金融新产品和服务,为学习外资金融机构先进的服务和市场营销技术提供了直接的机会。有利于在各种金融机构之间形成既有适度垄断、又有较大程度市场竞争的有序格局。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的经济核心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媒介、配置优化国内外资源的重要载体、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柱。
(4)利于吸纳资金
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在带来先进的管理、技术、营销、产品、服务的同时,也将带来巨额的资金,同时又可以外资金融机构为媒介,利用他们在国际市场上丰富的筹资经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引入更多的外资。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缓解内资不足的压力。
(5)利于走向世界
金融、保险业的开放,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依据多边互惠原则,加入WTO也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开拓国际金融市场。“走出去”也是中国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外中资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来促进中资企业的发展,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国内经济发展。
(6)利于金融消费者
从金融、保险服务的消费者角度看,加入WTO后,金融、保险业的开放将使金融,保险服务的消费者了解更多的金融知识,增强金融意识,掌握金融工具,接受更优质更多样的金融服务,享受更低的服务价格。
(二)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挑战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按照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我国加入WTO后,在收获金融市场开放带来的“利好”的同时,也必将要承受这种开放所带来的“利空”的冲击。因此,正确地分析外来影响,检讨自身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保护民族金融业,是我国金融业迎接挑战的关键。
1、为迎接挑战,金融业做了哪些准备
我国至今尚未加入WTO,但是自始至终参加了乌拉圭回合的服务贸易谈判,多次开出了承诺单,并为适应“入贸”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特别是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我国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调控监管三大金融体系和金融、保险对外开放上,进行了积极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我国金融业直面“入贸”挑战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1)先后制定颁布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重要的金融法规,使金融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了金融稳健运行的法律保障。撤消了人民银行31个省级分行,成立了9大区域性人行,分别成立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上更为适应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要求,金融调控监管的法律保障和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提高。
(2)取消了沿袭多年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管理,实行了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恢复了公开市场操作,加强了存款准备金、利率、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使金融调控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与国际贯例趋于接轨。
(3)提前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并在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距离保持人民币稳定,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的外汇体制改革目标越来越近。面对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国政府采取了高度负责的态度,为稳定亚洲金融市场作出了贡献。
(4)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实行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改革,清理整顿金融机构,对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关闭。先后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探索利用债转股等多种形式解决银行不良债权问题,增强了金融运行的整体质量。
(5)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我国现有外资金融营业性机构191家,总资产360多亿美元,其中外资银行170余家,外汇贷款总额270亿美元。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各地设立代表处540多家。今年国家又取消了外资银行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
2.加入WTO后,金融业面对的挑战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金融、保险业的开放程度已接近了WTO对成员国的要求,但与我国加入WTO主要谈判国特别是美国的要价仍有很大距离。要签订金融服务贸易议订书,我国在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础上,对金融业的减让会作出必要的让步。一是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机构、地域、服务对象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现只允许少量的外资银行在上海、深圳经营人民币业务,主要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二是在汇率制度改革上我国将继续坚持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严格管理和最终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三不变原则”鉴于以上的分析,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将面临来自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挑战。
(1)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成为我国金融调控监管的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外资银行的不断发展将给中央银行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管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不能迅速完善金融调控监管机制,将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
(2)我国银行体系中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长期存在的管理粗放、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负债比例不合理、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盈利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服务意识差、体制性负担沉重等问题,将使国内银行在同境内的国外银行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减少的严重后果。外资银行竞争的主要客户是大银行、大企业、跨国公司、有规模的民营企业等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以及中高收入人士。市场方面外资银行主要盯住资本、货币(资金)、银团贷款、外汇、沿海和电子商贸等市场。
(3)人才竞争方面主要是市场营销人员。外资银行看中的主要是在职国有银行业务骨干;国有银行外派回国人员;受良好教育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中国留学生。另外,人才流失主要不仅指国有银行机构现有优秀人才向外资银行机构的流动,而且也涉及外资银行机构吸引新加入到银行业的优秀年轻人才。
(4)外资银行将采取的主要竞争手段是利用客户信息档案进行营销(网络营销),电子化服务(电脑终端、互联网、电子商务和手提电话),联营,一站式服务等。同时,外资银行的经营失误也将严重干扰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向我国的传导机制,影响我国的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5)外商投资企业在外资银行的支持下,更容易形成市场垄断经营,冲击民族工商业发展。
三.我国金融业的对策选择
加入WTO,对于我国的金融业既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又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只有选择合理的策略和对策,因势利导,才能抓住机遇,赢得挑战。
1.完善我国金融监管调控体系
从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入手,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的有效作法,重构金融市场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全面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学习和掌握市场开放条件下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传导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落实,使金融机构在经营方针、组织结构、职责设立、权利分配、核算体制、信息管理、内部审计等诸多方面形成完善的运行机制,达到有效控制的要求。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改革,把国有商业银行改造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一是改革运行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导向性经营宗旨;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实现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在巩固传统的存放款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等新的金融服务品种,使我国的银行业从传统金融服务向现代金融服务全面延伸;三是把市场营销融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之中,搞好市场调查和预测,获取充分准确的市场信息;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合理确定目标客户;准确把握市场机会,推出全新金融产品;收集反馈市场信息,不断调整营销战略。四是增加业务创新能力,缩短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我国银行业应充分学习、借鉴、利用国际金融的新工具,并加以吸收和创新。
3.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
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国营、外资、民营、私营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系,所以,为符合不同的服务市场要求,相应地为它们提供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也应当审时度势各自重新进行市场定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
4.建立内部人才培养机制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高级人才,业务骨干纷纷被其他金融机构挖走。其实,人才外流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才是形成员工整体素质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干部员工金融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和培养,提高干部员工现代经营的意识和综合素质。一是研究适合现代经营的人员培训体制,制定长远规划。国有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着眼于未来,变传统的、分散的、不定期的培训为科学的、有计划的、集中的人才资源综合管理,尤其是对与业务创新、国际一体化有密切关系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应使培训工作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研究银行业务的特点,采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方式。国有商业银行现有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应对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A.对业务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包括管理技能、随时更新业务知识、现代经营手段、方法、工具等;B.对已从事一定时间业务工作且具备一定知识背景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提高型培训;C对不具备业务工作所需知识背景或欠缺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补课型培训;D.全员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先进的企业文化、现代经营手段——计算机、外语、网络等技能的培训,可采用定期、按计划、成规模培训的方式。三是建立业务部门岗位培训制度。在已经确定相关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对员工上岗和换岗,都应按照有关的业务岗位规范和标准对员工进行严格培训和考核,向合格者颁发《上岗合格证》,持证上岗、换岗,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5.卸载与重塑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剥离和处理,切实解决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的“后遗症”,增强国有商业银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重塑新型银企关系,依托金融市场,推动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增资减债,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为银行的经营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减少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
6.进一步开拓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一是加速发展货币市场,解决我国货币市场发展滞后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催生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协调的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并以此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7.为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
一是要强化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管理与引导,中央银行要尽快完善有关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政策规定与制度办法,切实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整治市场秩序,使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得以在公开、公平、宽松的竞争环境中稳健运行。二是注重培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培育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有赖相关管理部门出台政策与措施刺激社会公众的消费与投资需求。引导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需要通过营销手段引导公众金融需求提高档次,向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方面转移。三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以城市为单位,以该城市的中国人民银行为监管或管理主体,对当地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资信调查系统与商业银行的个人和团体的账户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协调,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公证处予以公证、资产管理机构参与的情况下,组成统一的社会信用保障机构,并由该机构推出“信用卡”消费,从而形成“一条龙”式服务系统和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形式,金融体制改革,日益加剧的金融市场竞争及入关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应当及早弥补以往经营中的不足,并针对即将到来的外部经济形式变化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第四章 发展与预期
我国当前实行的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变革,使得我国经济运行模式趋于向西方那些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靠拢。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各行业发展也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经验,以分析、筛选适合我国国情的捷径,“洋为中用”达到事半功倍的经济建设效果。
一. 西方商业银行变革
(一)观念变革为先导
1.“网络资本主义”的出现
在国际金融市场,以Internet为代表的信息通信现代化和市场自由化的思潮,融汇而成“网络资本主义”新思潮。Internet在金融市场,将全球计算机联结起来,一切信息、交易、资金调拔等都可以加入开放性环球网络。银行客户迅速增加,银行管理实现网络化。客户的网络化使银行能控制客户,牢牢把握赚钱机会。
2.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的主导——“以人为中心”观念的确立
人是经理管理的主题。行为科学研究已在西方国家形成潮流,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有了高素质的银行管理者,才有高数量的客户群。
3.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基调——提高服务品质
(1)研究顾客心中的价值。客户在判断服务质量时,是以知觉品质和期望品质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服务品质首先是观念的改变,使得服务在顾客心中的价值高于提供服务所耗费的实际成本,出现“乘数”效应。
(2)培养“独家顾客”。银行工作者须树立针对特殊顾客实行专项服务的思想。使这些单个顾客只考虑与这家银行合作而摒弃其他银行。
(3)QSCV检查。经常审查银行人员的品质(Quality)、服务(Service)、整洁(Cleanness)和价值(Value),作为鉴别服务品质的共识。花旗银行还注意ART的衡量,即正确性(Accuracy)、反应性(Responsiveness)和及时性(Timeliness)。
(4)建立“可靠服务团队”(Term?group)。尽量达到“第一次就做到”。
4. 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宗旨——扩大市场占有率
银行如果没有善经营通管理的人驾驭市场,就将失去市场,为市场所淘汰。英国两大投资银行纳维斯特和巴克莱龙争虎斗,焦点是扩大市场占有率。银行专家极为重视市场占有率分析、市场集中度分析、市场特性分析和市场潜力衡量。
(二).西方商业银行变革的特点
在新技术改革、银行电子化和金融机构激烈的兼并、竞争浪潮推动下,西方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改革的中心,是建立客户综合管理网络制。这一体制可从两个方面理解:
1.技术性电子网络制
Internet是世界最大的计算机网络,能向客户提供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贸易等信息。近年来,网络银行广泛兴起,引起国际银行界的广泛关注。网络银行有十分庞大的顾客群,并设有财务设置、客户服务及个人财务等部门,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客户通过Internet进入网络银行后,只须输入姓名、密码,就可获得多种服务。
2.服务对象网络制
商业银行将所有的客户都视作一个泛性整体,即不单纯指现有的客户,且外延至客户的关系企业、海外当地法人,建立一个以客户为主体的管理机制。这一体制的建立,改变了商业银行以往的内部分工,将过去的按存、贷、外汇交易的传统银行业务分工,变为往来客户综合管理,成为顾客导向型体制。
(三).西方商业银行变革趋势
目前西方银行业改革尚在进行过程中,不过有几个方面已见端倪,可加以关注和思索。
1.批零兼营与全能型
80年代前,西方商业银行的境外业务,基本上以开发为主。以后随着竞争加剧,零售业务有了显著发展。零售业务的创新局面可上溯到70年代,最显著的是NOW帐户和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Fund)。之后,美林证券公司又创设了现金管理帐户,实际上是证券、储蓄、支票和信用证的综合帐户。客户只需开设一个帐户,便可购买股票、签发支票及通过该帐户支付信用证。全能型银行是一种综合化的银行制度。在银行高科技和银行管理法规日益发展和完善的情况下,西欧尤其是德国、荷兰和意大利商业银行率先向全能化发展。对客户而言,全能银行有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的优点,使客户能自由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信用工具,特别是小客户,节约了他们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对于银行本身来说,一方面全能型银行可以利用内部损益调剂方式来稳定银行的利润收入,具有内在稳定作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全能型银行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户,实施网络式管理。
2.挖潜、巩固与拓宽
挖潜:西方商业银行面对激烈竞争态势,争夺客户成为战事要津。这点在挖潜上表现尤为突出。最大限度挖掘潜力,满足客户要求,着力开展票据发行、期权交易、债务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方面的表外业务,为客户办理收付和各种委托事项,既增加银行利润,又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和依赖度。
巩固与拓展: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风行一时,对客户的拉拢与争夺远未止息。如何巩固已有的市场,美国花旗银行发挥总体优势,不断将其在日本市场外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有6种货币和黄金等多种选择的共同储蓄帐户,介绍给日本客户,稳住了日本市场。商业银行能够拓宽业务,吸引广大的客户群,应归功于高科技。花旗银行的ATM(自动柜员机)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客户对银行依赖程度的加深,为客户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3.一般关系与固定客户制
以往商业银行的客户联系,主要是多网点的传统业务关系,而现在逐步施行的是客户综合管理网络制。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运用各种电子装置,大力拓展、保持与现有的及潜在的客户的直接联系,中心环节是固定客户制。商业银行先运用定向联系,即由定向促销,掌握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及客户资金拥有量、投资意向、投资策略、分散投资比例等,然后通过包括定向优惠的定向服务,利用计算机系统建立固定客户制。这种固定客户制也是客户与特定银行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波浪式地发展客户网络和加深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固定客户制”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是银行如何为顾客提供独特设计的理财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独家顾客”方案。也就是说,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此银行,其它银行一般不再去光顾。
4.综合服务与特定服务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多样性的综合服务,是西方商业银行的传统方针。美国的商业银行在全球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中国家以货币为基础的地区服务(如在亚洲开展的“货币市场基金”)、外币兑换业务及事务处理服务等四个领域为公司和消费者服务。它坚持“客户第一原则”,提供与“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是一家优秀银行的本质所在”的概念相一致的高质量服务。这种综合服务尤其侧重对消费者服务。消费信贷是银行争取客户的良机,银行通过各种消费信贷对客户实现定位定向的联系与服务。
随着银行业市场的激烈竞争,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复杂,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日益为西方商业银行所重视。金融工程所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业务、企业银行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
5.国内综合生活质量服务与国际间金融机构联合
《21世纪银行战略》一书显示,综合改善生活质量的服务业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新行业。日本兴业银行建立一家日本罗斯公司,提供包括生理健康在内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老年人“退休生活的活力与幸福”。美国北方信托银行也对养老金采取了新的大手笔运用,对老人服务周到备至。
客户综合管理网络制的发展及客户需求日趋多样化与复杂化,使各种行业的相互渗透更显得必要。在美国修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之前,银行业已参与证券行业,证券公司也从事某些银行业务。银行与保险业也交互融汇。不仅如此,商业银行还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欧洲货币联盟的统一的欧洲中央银行,也将为实现地区性大范围的客户综合管理网络制提供条件。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银行改革发展的动因
1.科技革命突飞猛进,银行步入电子化时代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可以快捷地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提供电子金融服务,加速了世界一体化进程,以及世界范围的同业竞争。
2.金融衍生业务的发展,使现代银行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金融监管的加强,使银行的表内业务受到较大限制,于是,由营业利润、汇率、股票、外汇等现货市场产品衍生出来的期货、期权和掉期等金融商品交易,以其杠杆效应和灵活特征逐渐为商业银行所青睐。
3.愈演愈烈的银行兼并风
过去几年里,金融机构的合并使银行业新巨头应运而生。银行业的兼并将促进客户管理体制的改革。银行同业间竞争的两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客户,银行资金越雄厚,客户的信赖度越高;客户网络越畅通,银行资金调度越及时,赢利可能性越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
1.利用尖端电子技术创新、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服务手段
近年来,随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我国商业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与全球及西方发达国家的支付系统相比,如全球银行支付清算系统SWIFT、美联储清算系统Fedwire、英国的清算中心自动支付系统CHAPS和美国的银行间清算中心系统CHIPAS等,我国还存在不少差距,为网上支付结算提供后台支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网上支付方式主要有银行卡支付、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等。由人总行牵头,联合全国12家商业银行共同创建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已开通运行,Non-SET和SET系统已发放有关证书。CFCA的建成和投产,有力地推动了网上支付结算的进展,为我国银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未来,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致力于采用新技术,建立与完善三大网络系统:
(1)客户综合服务网络
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后,即可享受系统所提供的相应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及有限定范围的帐户操作服务。
(2)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
(3)银行内部通讯网络
“以人为本”的现代经营管理观念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了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的竞争。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银行创建内部网不仅发展了内部通信,加强了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流,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2.发展表外业务成为金融竞争的新热点,更是成为银行摆脱困境的一种手段
表外业务,即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未列入资产负债范围,以及不影响银行资产负债总额,但能改变当期损益以及营运资金,从而提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其实质是在保持资产负债良好外观条件下,扩大银行资金与资金运用,以增加银行的盈利收入。
80年代,随着金融管理体制的放松,银行竞争空前激烈,银行存贷利差越来越小,资产收益不断下降,经营规模难以扩大,这就迫使银行在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外寻求发展(见下表)。事实上,在电子技术不断发展,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增加,银行仅靠存贷业务生存的状态受到严重挑战,银行只有发挥自身优势,针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提供名目繁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取胜。
资料来源:《科技智囊》2001年4月刊
3.服务方式由少量客户、大金额交易向广大分散客户、规模经营转变
我国加入WTO后,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它们出于自身生存及赢利、发展的需要将会产生融资需求;而目前已经超过7万个亿的个人金融资产,也令银行界看到了巨大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并且从以往的信贷经验来看,一部分成长性好的非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信用优于那些效益不佳的大型国有企业,尤其是个人信贷资产的质量更是令人欣喜。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改变以往只注重向国有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方式,将工作重心逐步中小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转移。
4.有远见的商业银行为了适应世界一体化的潮流将会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经营方略
目前金融界已有了与境外银行通力合作的先例,“引进来”使得境外银行借此将触角延伸到我国各地,我国银行同时有效地提高了自身资源的利用律,有望增加中间收入。“走出去”使得我国银行能够扩展经营区域,参与到当地资金和资本市场的活动中去,在获得外汇经营许可后还将参与外汇市场的各项业务活动,从而与当地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互利业务关系,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个巨变的时代应当清醒认识自身处境,客观看待自体现状与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要求的差距,冷静分析我国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抓住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历史性机遇,加强自体内部建设,培育健康的外部环境,借助高科技手段,尽量缩短我国商业银行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龙头”核心产业,尽早提高运营水平,达到可以与发达国家竞争、抗衡的目的,为我国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来源: 中国管理咨询网